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,切实保障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,确保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,平利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医闹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,并于近日处理一起发生在县医院的“医闹”事件,拘留4名违法人员。
2017年11月10日早8时许,胡某、陈某芝、陈某左、龚某因胡某文今年7月份左手小臂摔断,后在县医院治疗,在县医院治疗期间未康复,龚某又将胡某文转至安康中心医院,中心医院考虑到胡某文年龄小,让送至西安治疗,到西安后在红会医院,进行了手术,10月底回到平利县后,陈某芝、龚某等人找到县医院,认为医院误诊,医院积极配合进行了四次协商,医院告知对方,如果属于医院的医疗事故,可以做鉴定并走诉讼途径,但陈某芝、龚某等人不愿意,非要医院赔偿十几万,医院无法同意的情况下,陈某芝、龚某等人于当天早上8时许,在医院门口拉横幅,并将县医院门诊大厅门口堵住,胡某等人严重的扰乱了医院的秩序。
接警后,所领导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30余名警力赶往现场处置,现场经过多次劝说无效后,民警依法将胡某等四人带至派出所接收调查。在查清事实后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胡某、陈某芝、陈某左、龚某等四人依法给与行政拘留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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